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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路過商務書局時,看了數篇某作家新出的散文。

其中一篇說及她的寫作態度,就是要撥數天出來,不上街、不接電話、不上網,完全就是沒天沒夜地打文(小黑屋?)......

她更慨嘆,這個世道寫文章的作家很多,可是真正寫文的作家卻很少。

看過這篇只佔據了全書兩頁紙的散文後,我的反應是汗顏!!! 如果以這個標準來定的話,要成為真正的作家,那麼我先要辭掉現在的工作、再把家裡的小狗宰掉。拔掉電話線、破壞電視,然後我絕對會被媽媽巴死的!

因此思前想後,我還是決定做個普普通通、開開心心地寫作的作家算了=3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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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香草(艾挖女王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